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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设备管理制度

创建时间:2014-02-06 00:00

为加强运输提升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安全生产,贯彻总公司关于加强提升运输管理的指示,现制定如下制度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。
提升司机:提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,并培训合格后,持证上岗,严格遵守《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》,坚守岗位;对于主绞车设有双岗位的必须有一人操作,一人监视。
1、 提升钢丝绳:加强钢丝绳检查,分公司要设立专人,每天对钢丝绳进行检查,特别是钩头附近20米范围内要仔细检查,并要有详细准确的检查记录,根据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398-415条钢丝绳安全规程,不符合安全规程中任何一项时,必须即时更换。
2、 提升设备:提升设备必须定期检查,指派专人负责日检、维护。保证提升设备的完好可靠性,各种安全保护系统运行正常、灵活、可靠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,完善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。
3、 斜井安全设施:一坡三档(安全档、阻车器、捞车器)必须完善,并且保证运行正常、可靠。指派专人负责日检、维护。
4、 行人行车:斜井提升时,严禁“开车行人、行人开车”,严禁人员上下搭乘矿车。
5、 斜井信号:信号工必须坚守岗位,保证斜井信号清楚、到位、准确,否则严禁开车;信号设备必须保证正常,定期进行检查,确保信号设备的信号准确、可靠;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,严禁分接其他负荷。
6、 斜井作业:检修斜井时不得提升,确定作业处清理好及人员离开斜井后,方可继续提升。
7、 提升限载:斜井提升矿车数,严禁超规定运行,各井下车场、挂钩处及井口上部车场必须设有限载牌。
8、 乘坐人车:乘坐人车前必须在候车室等待,严禁站立于斜井人行道上候车;上车时必须有序上车,不得乱拥而上,尤其要注意携带工具的安全;严禁超员乘载,严禁违规乘车。
9、 把钩工:把钩工必须按照限载规定挂钩,要随时注意钩头20米钢丝绳的安全状况及插销、连环的磨损情况,一旦发现安全隐患,要立即通知信号工,停发提升信号,并及时上报,待隐患处理好之后再提升。